中國人民銀行3日對外頒佈實施了《徵信機構管理辦法》。據央行介紹,《辦法》是《徵信業管理條例》的重要配套制度,遵循了個人徵信機構從嚴、企業徵信機構從寬,徵信機構市場化運作與監督管理並重,徵信機構的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兼顧的監管思路。
  為了充分保護個人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辦法》完善了個人徵信機構設立時所應具備的條件,明確要求設立個人徵信機構,要嚴格遵守《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應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業務操作、安全管理、合規性管理等內控制度,且信用信息系統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保護等級二級或二級以上標準。同時,《辦法》完善了個人徵信機構市場退出程序,著重解決了數據庫處理流程和徵信機構退出流程的銜接問題。新華社  (原標題:徵信機構管理辦法頒佈實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o65pojak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