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海口12月30日電 記者 邢東偉 海口市一名35歲男子孫某曾因盜竊罪兩次被判刑。刑滿釋放竟然改行騙,謊稱自己是海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以購房搞工程借錢為名騙人967716元。今天記者獲悉,海口市瓊山區法院以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抗癌食物刑十年,並處罰金2萬元。
  經查,2012年10月15日,孫某冒充海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身份,向被害人曾某稱,只要3萬元就可以將曾某一個被公安抓獲的朋友放出來。當日,曾某及其女友高某交給孫某3萬元未果。30天后,汽車貸款在曾某催促下,返還1萬元。
  2012年10月份開始,孫某冒充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與預防職務犯罪處處長的身份,騙得伍某信任。2012年10月26日,孫某謊稱自己在搞城市監控工程的親戚缺少資金,向伍某借錢。當日11時許,伍某將20萬元交給孫某。之後,孫某又以工程款和幫其購房等理由向其借30萬、騙397716元。  (原標題:膽大包天 冒幹部購房搞工關鍵字行銷程借錢騙人百萬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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